燕子撞墙

向温柔致敬。
——————上学中。

《守护(上)》

江路x朝阳

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

故事很短,爱本无罪。


1.

  我一直都有一位爱的人。


  只是可惜,我们的性别是一样的。


  我天生就是弯的,但我从未谈过恋爱,浑浑噩噩混过去的前二十几年没什么惊艳到我的地方。


  直到朝阳的出现,他就像身披金色辉芒的少年,悸动了那年我整个仲夏。


  我一眼便相中了他。


  我从未向朝阳示过爱,因为我知道这份喜欢会给他生活上带来困扰与愧疚,所以爱被我埋根在地。


这爱一埋久了,就像发芽生长的果树,熟透的果实不摘,这一落啊,便不知道烂果浆原来的滋味了。


  今年是我与朝阳认识的第五年,我很怀念第一次见他时,人如其名,尤其是那笑容似朝阳下的晨露,干净透彻。


  朝阳很单纯,同时是跟粗神经,这么多年了都不知道我不谈恋爱的原因是什么,反而他怕我萎,所以一直不停的给我塞女人。


  我都不知道我电话里有多少个小美小红小绿的了。


  朝阳很穷,前几个月为了创业把自己的底本全部押了出去,把自己亏得人财两空,所以他现在住我家,住得心安理得,也不怕我这个饥肠辘辘的饿狼吃了他。


  但是我很开心,满足于现在的状况,这就好像,朝阳在跟我谈恋爱一样。


  我有个朋友一直清楚我的情况,有一次我跟他一块去喝酒突然就聊起了朝阳,他问我为什么还不上。


  我记得当时喝了一点小酒,微醺的脑子被问得发懵,但却被心里的苦涩浸润喉管:“我怕吓着他。”


  我朋友说我看着那么高大英气,实际上就是个胆小鬼。


  我不怪朋友的不懂,因为他没切身体验过。


  朋友还说,那你为什么不让他看到你的喜欢呢。


  我说:“我从未指望过他能看到我对他的喜欢,本来就是我一厢情愿,单恋最痛苦的事就是明知是而不为之。”


  我顿了顿又说:“何况我们都是男人。”


  “虽说爱情不分性别,年龄,但谁又愿意托着一个本能安于现状却带他枪林弹雨?”


  “所以我选择让他安于现状,让我顺便一同享受。”


  就像现在,我一打开家门,撞入眼的是朝阳正撸着猫,阳光透过白纱柔柔的撒在他脚边,他从电视前挪过眼在我身上。


  笑着冲我说:“回来了?”


——

2.


  朝阳爱猫,但我怕极了毛绒绒的活物,但朝阳手中的那只叫爪爪的猫,我一点都不怕,甚至觉得它很亲切,可能是因为它的爸爸是朝阳。


  朝阳从沙发上起来穿着雾蓝色的人字拖,抱着猫向我走来,我贪婪的想着他会给我一个拥抱,其实他只是伸长脖子在我身上嗅,有没有女人的味道。


  我为自己的想法而抱着失落失态,却因朝阳的动作而觉得好笑,我绕开他去卫生间洗了把脸,顺便告诉他不要再给我塞女人了,我好得很。


  我似乎看见了朝阳吃瘪的表情,我心被拧了一下极其不舒服,我知道朝阳是为我好,但我见不得他迫于把我推出去的感受。


  我从朝阳身上把爪爪抱过,给爪爪倒了一盆猫粮,然后去准备我与朝阳的晚餐。


  可是当我经过朝阳睡的客房时,我愣住了。


  床尾收拾好的行李箱厚重的放在那里,里面都是朝阳的东西,箱子敞亮的打开,只差最后一步:关上。


  我心凉了一大截,十月的天还未完全降温,可我却觉得窗外吹进来的风寒得入肺,呼吸都是痛的。


  我哑然了好一会儿,就在朝阳发现我不对劲的时候,我开了口,竟不可思议的早已沙哑:“要走了?”


  朝阳没听出话里的情绪,他以为我只是震惊,他莞尔一笑的点头:“是啊,我得去国外发展了。”


  我仿佛被上帝开了个玩笑,我本放纵他安于现状,却不知把我自己忽略得遍体鳞伤。


  我的爱很卑微,卑微到不敢让他留下来,我只能作为兄弟似的问:“什么时候回来啊?”


  他说不知道。


  那天晚上我照旧做了饭,朝阳吃得很美味,而我却同嚼蜡,胃里泛酸。


  我问过他他哪儿来的钱去国外。


  他告诉我是我这几个月给他的零花钱,他存下来的。


  我苦笑着,我那么爱他,却留不住他,还被我自己放跑了,所以我失恋了。





作者有话说:

脑洞一开就发现了这个故事,不完美也没那么鲜活,但在尽我努力。还有下一篇,但是我写得很慢很慢,会在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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